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浙江省职教先进单位——宁波职工业余大学和浙江省重点中专——宁波中等专业学校合并升格建立,传承了优秀职教基因和匠心育人文化,具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校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和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先后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教学资源50强“学生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教师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以及“2019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备员额制工作人员,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男专职辅导员 | 专技 | 1 |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服从学校对工作地的安排,且入住男生宿舍。 | 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文学类、理学类、工学类、管理学类、艺术学类等专业。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全国 |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具有一年及以上高校(含高职院校)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男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教育教学数字化建设与研究岗 | 专技 | 1 | 1.学校教育教学数字化研究与规划; 2.学校教育教学数字化管理与建设工作。 | 本科阶段为:计算机类专业; 或研究生阶段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一级学科专业(领域);工程专业(领域)的计算机技术或软件工程专业(分设领域、方向);教育专业(领域)的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分设领域、方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全国 |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网络与安全管理人员 | 专技 | 1 | 负责建设和管理校园无线、有线网络;维护基础网络设施、核心交换机、路由器等设备,做好数据备份,解决各类异常情况;负责网络安全设备管理、策略调整、补丁升级等;负责计算机等级保护工作,重大节假日期间网络安全保障等工作。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电子信息一级学科专业(领域);工程领域的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专业(领域、方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全国 |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人员 | 专技 | 1 | 负责校园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包括系统的需求调研、开发测试、数据库维护、项目验收以及日常管理运维等工作。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电子信息一级学科专业(领域);工程领域的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专业(领域、方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全国 |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备注: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工作经历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其中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为1987年10月21日(含)以后出生。
2.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参考教育部颁发的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结合用人单位的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皆可报名公告中的四个岗位。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报考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可凭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4.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5.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本公告中的兼职辅导员包括在学工部、学生社区、心理咨询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团委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6.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担任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党支部副书记、书记、班长、班团支书、社团主要负责人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7.应聘人员不得有不诚信报考记录。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高洽会现场仅限咨询)
时间:2023年10月31日9:00时至11月4日16:00时。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1月5日9:00时至11月7日16:00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11月8日9:00时-16:00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时至11月13日16:00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1月23日9:00—11月25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